“离婚冷静期”引网友热议:说好的婚姻自由权呢?

2024年08月26日16:59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众所周知,结婚需要去民政局,那离婚呢?可能还有很多人不知道,离婚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协议离婚,即电影里常说的“民政局门口见”;另一种是诉讼离婚,也就是去法院起诉离婚。

近日,民政部印发通知,公布《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开征求意见。在该征求意见稿第三章第十六条中制定了“离婚冷静期”相关实施条款。随即,“离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可撤回”的话题冲上各大网络平台热搜,有关“离婚”的各种热搜话题接踵而至。网友纷纷吐槽“离个婚真难”。离婚到底难不难?其中一方撤回就离不成了?

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

首先,前提不一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也就是说,选择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前提要看双方有没有达成共识。双方都想离,就选协议离婚;其中有一方不想离,就选择诉讼离婚。

其次,程序不一样。协议离婚需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等材料,经过冷静期后,双方携带相关证件和照片到民政局申请离婚证。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起草起诉状、准备证据、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以及确定开庭时间等。

“一般而言,协议离婚只需要夫妻双方达成合意,符合法律规定条件就可以办理,比较方便快捷,效率比较高。而诉讼离婚的程序通常较为复杂,需要经过立案、开庭、审理、判决等多个程序,效率比较低。”谈及两种离婚途径哪个效率更高,北京观韬中茂(郑州)律师事务所李博博律师介绍道。

总的来说,‌这两种方式各有利弊,选择哪种方式取决于双方的具体情况和意愿。

离婚冷静期有2次反悔机会?最高可达60天?

“不是冷静期30天吗?咋又变成60天了?”网友“莲子白鹤”在社交平台对有关“离婚冷静期”的热搜提出疑问。

据了解,在《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三章离婚登记中提出: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原申请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应当终止离婚登记程序。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男女双方应当持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证件和离婚协议共同到原申请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门户网站发布《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以上规定,离婚冷静期分别涉及了“收到离婚登记申请30天内”以及“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两个“30天内”,也就是网友口中的“最高可达60天”。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离婚中,早已有内容相同的条例。也就是说,近期新公布的《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关于“离婚有2次反悔机会”的规定并不是“新鲜事儿”,而是将民法典中已施行的规定重新被网友推上了热搜。

“谁说最高可达60天?不止!再加上网上预约排号时间,可能需要90天了!”网友“葡萄CC”在某社交平台发文道。

“没有网上说得那么夸张,我们就是双方都同意离婚,也没有在网上预约,直接来现场排号,等了大概二十分钟就到我们了。登记了之前的结婚证信息,写了离婚协议,被告知冷静30天后即可再来办理离婚就行了。”8月22日,记者在郑州市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门口采访了前来办理离婚的武女士。

设置离婚冷静期和离婚自由权利冲突吗?

“说好的离婚自由权利呢?”“结婚像某宝跳转一样简单,离婚却像拼某多助力一样困难!”……不少网友在网上提出疑问。

民有所呼,必有所应。近期,自从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话题在网上“炸锅”之后,民政部有关司局负责人立即就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有关内容进行了解读。其中,重点就设置“离婚冷静期”相关实施条款回应社会关切。

民政部有关司局负责人指出,设置“离婚冷静期”,是民法典的一项重要规定,也是根据我国婚姻家庭领域出现的新形势新情况作出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其目的是减少冲动离婚或草率离婚。

这位负责人强调,当事人如感情确已破裂,既可以依法申请协议离婚登记,也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当事人若在离婚期间遇到个人或家庭成员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等情况,可以及时通过相关法律救济渠道寻求帮助。

“婚姻的稳定与否直接关系到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和谐。法律在保障个人自由的同时,也会考虑社会的稳定和整体利益。虽然‘离婚冷静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离婚的效率,但并没有剥夺夫妻一方离婚的权利,反而对于防止夫妻冲动离婚、协调婚姻当事人与未成年子女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李博博律师解释道。

综上所述,广大网友不必为此担忧,设置“离婚冷静期”制度与当事人是否享有离婚自由权利并不冲突。

这届网友怎么看?“火药味”十足

新浪微博智搜分析显示近七天内(8月15日—8月22日)网友讨论云词。

记者收集了一些在社交平台上获百余、千余人点赞的有关“离婚冷静期”网友评论,一起来看——

网友@珍惜当今:任何一方可撤回,这一规定本身就是剥夺了另一方的离婚自由。

网友@许川:一个坚定想要离婚的人,是因为在对方身上,已经彻底看不到希望了。再冷静两个月、三个月,结果都还是一样的。

网友@特特理财:西方国家都设有离婚冷静期,欧洲有些小国离婚冷静期高达3—6个月。因为婚姻是人生中重大决定,从交往到确认结婚,不光涉及两人,而是两个家庭,甚至整个的亲戚、朋友圈子。所以结婚一定是深思熟虑过的,但离婚就草率多了,可能一气之下就去离了,所以我是深度赞同设置离婚冷静期。

网友@上弦月:要么严进严出,要么宽进宽出。

最后,记者也提醒广大网友,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并不适用于诉讼离婚。另外,千万不可因部分网友较为消极的看法影响个人判断,作为我国公民,我们享有自主决定自己的婚姻意愿的自由,任何人不得强制或干涉。如有离婚诉求,一定要寻求专业律师提供意见。(刘思嘉)

编辑:路娇  审核 :莫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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