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起纠纷 法院当庭促和解

2024年09月12日15:29

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王冬梅 何丽敏

近日,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高效化解了一起工伤保险资格认定案,某公司当庭支付成某7.5万元。

原来,成某系某公司的操作工,2023年3月在车间看机台时被梳理机的链条压伤左手手指,经诊断为左手食指、环指中节指骨骨折。经晋江人社局认定,成某所受事故伤害为工伤。然而,该公司认为成某系因自身操作失误、操作行为不规范导致受伤,且事故时成某已超过退休年龄,双方应为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不应认定工伤,遂提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翻阅卷宗梳理案情,了解双方的问题症结及主要诉求,利用线上行政争议联动协调化解平台,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法官耐心释法说理,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方案。公司在签订和解协议时当庭支付7.5万元,并提出撤诉。

“此次调解实现了行政争议、民事争议等一次性化解,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为当事人减轻诉累、减少诉讼成本。”洛江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该院将继续主动作为,紧扣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工作主线,创新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举措,打造行政审判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司法治理新模式。

编辑:林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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