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陆浑镇人民政府2024年嵩县陆浑镇老樊店村商业综合提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10月11日12:31

来源:河南东锦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嵩县陆浑镇人民政府2024年嵩县陆浑镇老樊店村商业综合提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嵩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2024年嵩县陆浑镇老樊店村商业综合提升项目等4个项目的批复嵩巩固脱贫组【202432(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408-410325-04-01-453458),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嵩县陆浑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为嵩县工施招标新(2024)0022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嵩县陆浑镇人民政府2024年嵩县陆浑镇老樊店村商业综合提升项目主要包括:1.提升改造商业门面房20;2.新建商业步道133米,安装防护栏220米,高度1.2;3.新建钢结构平台133米长(基础采用桩基础,结构采用800桩基30米桩长加钢结构立柱,塑木铺装);4.安全防护廊改造约140米,连廊顶部真石漆及底部涂料约1800平方,屋面防水及地面约1500平方米,防护栏约300米,地面树脂水洗石约2200平方。(明确项目建设地点、总投资额等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答疑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明确本次招标总承包发包/专业工程发包/园林或其他的具体内容)

2.3招标规模:1.提升改造商业门面房20;2.新建商业步道133米,安装防护栏220米,高度1.2;3.新建钢结构平台133米长(基础采用桩基础,结构采用800桩基30米桩长加钢结构立柱,塑木铺装);4.安全防护廊改造约140米,连廊顶部真石漆及底部涂料约1800平方,屋面防水及地面约1500平方米,防护栏约300米,地面树脂水洗石约2200平方。  (房屋建筑应明确面积、高度、层数、层高、最大跨度、结构形式等;市政工程应明确长度、宽度、断面形式、最大跨度、管径、日处理量等工程特征)

2.4最高投标限价:6846949.52

2.5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7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本招标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否。

2.8其他:2.8.1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8.2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2.8.3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2.8.4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2.8.5缺陷责任期:24个月(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2.8.61)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yichuan.hngp.gov.cn/yichuan),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适用于非园林绿化工程)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3.2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自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3.3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岗项目;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人数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均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适用于非园林绿化工程)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4.1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

3.4.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4.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4.4投标所需资质在河南省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态栏被标注“注册人员不足”等异常情况;

3.4.5其他要求: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①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以上内容的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②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2日2024年10月17日24:00。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应分别获取所投各标段的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主体注册的具体方法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成功后将收到确认通知。

5.3逾期或未按照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其他媒介名称)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嵩县陆浑镇人民政府

  址:嵩县陆浑镇

联系人:刘先生

  话:1893791730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东锦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址:洛阳市洛龙区关林路与金城寨街交叉口(张仲景大药房隔壁)203室

联系人:王先生

  话:15670379457

 

交易中心: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址:嵩县城关镇体育馆附近

  话:0379-66315068

 

监管部门: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

 话:0379-66557993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编辑:林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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