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4年10月11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强鹏起为三门峡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任命:
韩 点为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杨 超为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
唐懋蓥为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决定免去:
张炳彦的三门峡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免去:
李福恒的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李 娟的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唐懋蓥
代理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2024年10月11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规定和《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三门峡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唐懋蓥为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