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城投“退平台”提速 “隐债化解”成重要退出条件

2024年10月11日18:19

来源:大河网

  【大河财立方 记者 秦龙】继浙江绍兴和江苏5家城投后,10月9日,记者获悉,近日,福建省晋江新佳园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新佳园控股”)在当地报纸刊载公告,计划退出融资平台名单。

  根据公告,截至2024年9月11日,新佳园控股隐性债务已清零,但经营性金融债务尚有存续。为落实国家融资平台转型退出要求,现公开征求各金融债权人是否同意新佳园控股退出融资平台名单意见。

  在一揽子化债方案、压降融资平台数量背景之下,城投频频通过国资委或公司官网公告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退出政府融资平台。

  记者注意到,近一月来,又有多家城投宣布“退平台”。

  多位城投专家在接受大河财立方记者采访时表示,与此前相比,此轮城投“退平台”有了新的要求与标准,“隐债化解”成为重要退出条件。后续城投“退平台”或进入大规模提速阶段,背后释放向市场传递城投公司与地方政府信用脱钩的信号。

  “隐债化解”被重点提及 “退平台”或进入加速阶段

  新佳园控股公告称,根据上级关于融资平台转型退出工作相关规定,对隐性债务已清零但经营性金融债务尚有存续,且已剥离政府融资功能、完成市场化转型的平台,征得三分之二金融债权人同意后,可申请退出融资平台名单。

  记者发现,9月底,绍兴市柯桥区建设集团等4家绍兴市国资公司和江苏1家城投就发布类似退出融资平台公告,依据均为上级关于融资平台转型退出工作相关规定。

  不难发现,与此前城投“退平台”内容对比来看,上述城投平台发布公告均新增了“退平台”的流程与标准。国资国企研究专家、昊朴咨询研究院席加省告诉记者,此轮城投“退平台”重点提及隐性债务,要求更明确、标准更清晰。

  席加省进一步分析,针对隐性债务,从政府的角度看,要求城投隐性债务已清零,剥离政府融资功能。这实际上要求城投公司不得靠政府信用融资,要从传统的政信投融资模式向市场化投融资模式转型,对存量隐性债务实现清零,且必须剥离替政府融资职能,不得新增隐性债务;而针对经营性债务,则强调市场化处理,要求城投完成市场化转型必须获得三分之二金融债权人同意,这就要求城投以市场化方式与债权人协商沟通,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

  “随着‘十年隐债化解’进入攻坚期,未来三到四年时间里,将会有一批城投‘退平台’”。席加省预测。华泰证券固收张继强亦预计,后续发债城投主体“退平台”进程,或将进入加速阶段。

  压降融资平台数量 城投频频“退平台”

  来自华泰证券数据统计,2024年1—9 月27 日,由政府官网公布的“退平台”主体共71家,涉及发债主体 7 家,9 月有5家发债主体拟退平台。

  为何城投频频“退平台”?多位城投人士认为,城投公司“退平台”是完善政府债管理、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的必然要求。本轮城投公司“退平台”是进一步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建立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和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的必然举措。

  城市投资网首席经济学家、现代咨询集团董事长丁伯康对记者表示,在今年初的国务院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工作视频会议上,提及了要压降融资平台数量,这是政策层面的要求。此外,从城投公司发展角度出发,要实现企业“真”转型,“退平台”是必然趋势。

  记者还注意到,多家城投“退平台”的动机还来源于融资方面的考虑。在“35号文”“14号文”“47号文”一系列政策举措的影响下,城投公司在投融资两端受阻,企业要上项目、要融资,若融资平台查询系统确认该城投在监管名单内,其债务则无法新增。

  国盛证券固收首席分析师杨业伟亦认为“退平台”的目的在于响应政策号召,以及拓宽融资渠道。在新一轮化债中,城投名单发债受到限制,因此“退平台”在切割政府信用的同时,理论上也是打开融资渠道的途径。但他指出,在城投融资政策未放松的背景下,“退平台”的实质性影响还不明显,需要政策层面更加明确的信号。

  “退平台”释放脱钩信号 城投转型还在路上

  多位城投研究专家认为,城投频频“退平台”背后释放一些积极信号。

  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院院长罗志恒表示,从形式上看,城投“退平台”主要通过国资委或公司官网公告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城投“退平台”首先是为了落实压降融资平台数量的政策要求,其核心在于向市场传递城投公司与地方政府信用脱钩的信号。

  毫无疑问,退平台,意味着城投属性逐步剥离,相应的财政支持和政府信用背书将逐步减弱。丁伯康举例表示,如金融机构在对“退平台”的城投公司提供融资借款审核时,对企业的信用、业务、财务、税务等方面,要重新建立起新的风险评估体系。他指出,后续风险“程度”又该如何定义,是当前金融机构亟须解决的问题。

  自2023年7月2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制定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以来,中央及各部委多次强调要“逐步剥离融资平台政府融资职能,分类推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转型”;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亦提出“加快地方融资平台改革转型”。

  在上述一系列背景之下,城投转型已是大势所趋。记者发现,在转型路径上,一方面,城投公司通过公告声明退出政府融资平台的形式,向市场传递城投公司与地方政府信用脱钩的信号;另一方面,城投公司积极提高市场化业务占比,满足监管要求。

  城投完成“退平台”是否意味着市场化转型成功?多位城投人士普遍认为,短期来看,尚不足以证明“退平台”主体在业务经营等方面已发生实质性市场化转型。“城投‘退平台’只是第一步。对于城投市场化转型而言,这是必要非充分条件。”席加省说。

  如何完成城投市场化转型?席加省认为,城投要完成市场化的转型还要解决四个问题:一是重构政企关系。政府层面要从管企业到管资本理念转变,建立市场化运行机制;二是明确业务功能定位。城投要找准定位,根据自身情况和地方资源禀赋进行市场化转型;三是业务结构调整。从单一传统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地产开发业务“抽身”,顺应产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四是推进机制改革。当前来看,城投公司的经营偏行政化,缺乏相应的机制来匹配市场化业务的发展,在业务拓展、投资、薪酬绩效、选人用人上都需要大力改革。

 

编辑:林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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