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乡市生态环境局新乡市2023年度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4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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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新乡政采招标采购-2024-101 | |||||||||||||||
2、项目名称:新乡市生态环境局新乡市2023年度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3,3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33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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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新乡市2023年度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招标项目需求及有关要求”所包含全部内容。 5.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3服务要求:根据《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编制新乡市2023年度大气污染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并提交网格化排放数据,有效识别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协同管控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关键环节,为新乡市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协同推进降碳、减污等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支撑和决策依据。 5.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5.5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使用绿色包装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中小企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按照新乡市财政局《关于市本级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试行)》新财购〔2021〕13 号的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无需再提交上述3.1-3.6证明材料;但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7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8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同具效益)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4年10月14日 至 2024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3.方式: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 密钥,凭CA 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xxzf 格式)及资料。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11月04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11月04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1.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1.4执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5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采购人不予受理。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文件解密。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的《不见面开标手册》。 4、监督部门: 新乡市财政局:0373-3688617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新乡市生态环境局 | |||||||||||||||
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甲2号 | |||||||||||||||
联系人:胡锦豪 | |||||||||||||||
联系方式:19303738310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1009号宏业商务中心第六幢三层 | |||||||||||||||
联系人:宋向昌 | |||||||||||||||
联系方式:13137300901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宋向昌 | |||||||||||||||
联系方式:131373009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