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一帆)10月23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为进一步支持服务中小微企业,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该厅出台十项措施,从四个方面精准发力,以高水平保护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
生态环保工作对于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引领、优化和倒逼作用。此次出台的十项措施包括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提高环评审批效率、优化执法监管方式、完善服务保障机制等四个方面内容,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方面,支持企业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和绿色供应链,推动石化化工、钢铁、建材等传统产业绿色改造;推动治污设备更新,提升重点行业企业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比例;优化区域空间布局,促进企业集中治污、集聚发展;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提升废旧资源循环利用水平。
在提高环评审批效率方面,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环评豁免、打捆审批、告知承诺审批等措施,对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民营重大投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实施即报即受理即转评估。对不属于重大变动的项目,无需重新办理环评,直接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对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在企业自愿的原则下,探索实施环评与排污许可“审批合一”。
优化总量指标管理,对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单项新增年排放量小于0.1吨,氨氮小于0.01吨的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免予提交总量指标来源说明。
在对企业的监督执法方面,实行正面清单制度,对正面清单内的企业免除、减少现场执法检查。综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以非现场方式为主开展执法检查,实施“不打扰”监管。与此同时,对企业坚持实施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严格按照应急预案启动和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严禁采取“一刀切”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应急管控措施。
在服务保障机制方面,将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污染治理等项目纳入各级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一视同仁给予财政资金支持。拓展金融服务渠道,引导更多金融资本进入生态环保领域。
对于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难题,省生态环境厅将持续开展“万人助万企”“企业服务日”等活动,深入开展科技帮扶行动,为企业治理环境污染提供技术咨询,多措并举为企业纾困解难,营造支持民营企业绿色发展、健康发展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