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近日,《北京市居住权登记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网站公开征集意见。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至11月1日。
《办法》规定,同一不动产只能设立一个居住权,不得重复设立,但是居住权人可以为多个人。已办理居住权登记的,不影响办理不动产转移、抵押登记,但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告知受让方和抵押权人居住权登记情况。
《办法》提到,为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在他人的住宅依法设立居住权的,可以申请居住权首次登记。以合同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居住权合同当事人应当共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首次登记,并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件、不动产权证书、居住权合同或设立居住权的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