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平顶山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任命:
段志广为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杨洪涛为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徐渊为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新奇为平顶山市信访局局长;
唐巍巍为平顶山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
决定免去:
徐渊的平顶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刘新彦的平顶山市信访局局长职务;
吴跃辉的平顶山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命:
盛华平为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张文钦为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韦艳歌为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杜伟杰为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李华亮为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颜亚伟为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曹秋凤为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侯晓宏的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张文钦的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盛华平的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李华亮的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宋新亮、武炳跃的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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