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10月28日濮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张远生为濮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二)
任命:
刘效涛为县法院副院长;
刘伟、杨勇为县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郭丽丽、闫晓光为县法院审判员。
(三)
免去:
王相赞县法院副院长职务;
孙伯韬县法院副院长职务;
刘连军县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聂泠雪县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张慧艳县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朱俊科县法院环境资源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润刚县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高世印县法院审判员职务;
娄建华县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迎春县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