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建2024459号】平顶山市示范区龙翔三路(秋实西路-冬勤路)、秋实西路(龙翔大道-龙翔二路)道路新建工程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2024年11月18日18:04

来源:河南阳光宏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平公资建2024459号】平顶山市示范区龙翔三路(秋实西路-冬勤路)、秋实西路(龙翔大道-龙翔二路)道路新建工程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示范区龙翔三路(秋实西路-冬勤路)、秋实西路(龙翔大道-龙翔二路)道路新建工程 【项目代码2409-410472-04-01-184683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阳光宏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平示采招标-2024-7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示范区龙翔三路(秋实西路-冬勤路)、秋实西路(龙翔大道-龙翔二路)道路新建工程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3336700.00

最高限价:9505378.57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最高限价(元)

1

1

平顶山市示范区龙翔三路(秋实西路-冬勤路)、秋实西路(龙翔大道-龙翔二路)道路新建工程施工标段

9283778.57

5.采购需求:

5.1建设地点: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5.2建设规模:平顶山市新城区龙翔三路(秋实西路-冬勤路)、秋实西路(龙翔大道-龙翔二路)道路新建工程,共分为两段,龙翔三路(秋实西路-冬勤路)道路全长280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采用单幅形式,双向两车道设计,红线宽度16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道路红线范围内的道路工程、交通工程(含交通信号灯和标志标线)、雨污水工程(DN600)、照明工程、绿化工程(行道树绿化)等。秋实西路(龙翔大道-龙翔二路)道路全长286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采用单幅路形式,双向两车道设计红线宽度为25m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道路红线范围内的道路工程、交通工程(含交通信号灯和标志标线)、雨污水工程(DN1350)、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5.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4计划工期:

施工工期:8个月

5.5招标范围:

施工招标范围:平顶山市新城区龙翔三路(秋实西路-冬勤路)、秋实西路(龙翔大道-龙翔二路)道路新建工程,共分为两段,龙翔三路(秋实西路-冬勤路)道路全长280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采用单幅形式,双向两车道设计,红线宽度16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道路红线范围内的道路工程、交通工程(含交通信号灯和标志标线)、雨污水工程(DN600)、照明工程、绿化工程(行道树绿化)等。秋实西路(龙翔大道-龙翔二路)道路全长286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采用单幅路形式,双向两车道设计红线宽度为25m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道路红线范围内的道路工程、交通工程(含交通信号灯和标志标线)、雨污水工程(DN1350)、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5.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5.7质量要求: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同计划工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施工标段: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要求项目经理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提供项目经理不更换承诺书)。

3.3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 、“信用中国”的“重大违法税收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得有不良记录。(以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查询的为准)

3.4其他要求:

3.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财务报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单位依法缴纳税收和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2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从事相关技术管理工作 5 年以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3.4.3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4.4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和法律责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4年1119日至2024年1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3.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网上获取,不接受其它形式获取。潜在供应商获取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获取。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2100840(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2100840(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新城区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2.投标人通过平顶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内容。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监督单位:平顶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400F737105200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5-2633905

监督单位:平顶山市新城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11410400744073608N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5-2667158

监督部门:平顶山市新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11410400769496367B

联系人:焦女士

联系电话:0375-2667637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名称: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5-2668968

    址: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宏图路中段示范区管委会院内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河南阳光宏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燕茹

联系电话:17737557190 

   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榆林南路1号东方鼎盛三期14号楼1楼003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燕茹

电   话:17737557190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编辑:林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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