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卫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交通执法人员手持执法终端设备采购及平台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5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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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卫辉竞谈-2024-41 | |||||||||||
2、项目名称:卫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交通执法人员手持执法终端设备采购及平台建设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4、预算金额:430,000.00元 | |||||||||||
最高限价:43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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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卫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交通执法人员手持执法终端设备采购及平台建设,详见第四章项目采购需求。 | |||||||||||
6、合同履行期限:24个月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企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3.2.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化工、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但同一上级公司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谈判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3.3.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将被拒绝,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11月20日 至 2024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3.方式:应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服务指南)。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11月25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 ––“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谈判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供应商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响应将被拒绝。供应商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各供应商在谈判会议结束前务必要在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保持在线的状态,要求在开始二次报价或最终报价的规定时间内完成二次报价或最终报价,未在规定的时间进行二次报价的视为放弃,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监督部门: 卫辉市财政局(社会统一信用代码:11410781005539275F) 联系电话:0373-4470061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卫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地址:卫辉市铁路西 | |||||||||||
联系人:张森 | |||||||||||
联系方式:1509009558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昱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普惠路68号1单元22层2206号 | |||||||||||
联系人:王婷、李朝阳、杨毅 | |||||||||||
联系方式:19037505542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王婷、李朝阳、杨毅 | |||||||||||
联系方式:190375055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