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市老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洛阳市东西南隅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洛阳市老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洛阳市东西南隅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老城发改审批[2023]16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309-410302-04-01-509889),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洛阳市老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资金及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为老城建招【2024】012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洛阳市老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洛阳市东西南隅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工程项目,项目位于洛阳市老城区东西南隅,北起中州路,南至南城河,东依区界,西抵承福门大街。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历史街区改造提升,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基础设施和配套公共设施建设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答疑、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3招标规模:洛阳市东西南隅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工程
2.4最高投标限价:103267412.31元
2.5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本招标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否。
2.8其他:(1)、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满足地方现行的标准和规范。
(2)、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3)、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4)、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1、本次招标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相关的中小微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依法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5、投标人应当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状况,审慎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并且[专业承包·古建筑工程·古建筑工程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适用于非园林绿化工程)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3.2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自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3.3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岗项目;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人数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均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适用于非园林绿化工程)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4.1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
3.4.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4.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4.4投标所需资质在河南省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态栏被标注“注册人员不足”等异常情况;
3.4.5其他要求: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可以组成满足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联合体参加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2)在投标时提交的联合体协议书应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数量最多不超过2家(含);
(3)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文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招投标采购活动;
(5)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组成。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要求:3.7.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3.7.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7.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任意方提供均可)。
3.7.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岗项目;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人数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均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任意方提供均可)。
3.7.5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11-20至2024-11-27 24:00。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应分别获取所投各标段的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主体注册的具体方法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12-11 09:05。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成功后将收到确认通知。
5.3逾期或未按照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市老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洛阳市老城区状元红路与经八路交汇处区政府办公大楼
联系人:高先生
电 话:0379-65250168
招标代理机构:中乐信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与长夏门街创新中心13楼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79-69979099
交易中心: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的洛阳市民之家
电 话:0379-69921023;0379-69921056
监管部门:洛阳市老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老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
电 话:0379-65250602
2024-11-20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