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记者 梁倩文)11月20日,记者从河南省财政厅获悉,近日,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进一步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实施范围,郑州铁路口岸获批可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
自2024年12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从郑州铁路口岸启运报关出口,由中欧班列(郑州)承运,从铁路转关运输直达新疆阿拉山口等8个离境港离境的集装箱货物,实行启运港退税政策。货物从郑州铁路口岸报关后、离境前,企业即可申报退税,平均可缩短3-5天退税周期,提升企业资金周转速度,缓解企业融资压力。
此项政策的落地实施,也将有利于郑州叠加交通枢纽区位优势和政策优势,推动我省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实现开放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