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11月2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高新支行因授信管理不到位,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罚款40万元。
时任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高新支行行长敖革新对授信管理不到位负有责任,被给予警告处罚。
时任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高新支行团队长许春华对授信管理不到位负有责任,被给予警告并罚款10万元。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迎宾大道支行因违规发放贷款,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罚款40万元。
时任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迎宾大道支行行长万俊英对违规发放贷款负有责任,被给予警告并罚款5万元。
时任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迎宾大道支行团队长赖志东、时任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信审批部授信审批官胡宁西、时任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信审批部授信审批官刘琅问对违规发放贷款负有责任,均被给予警告处罚。
官网显示,江西银行是省属法人银行,是中国银行业协会理事单位,于2015年12月正式成立。全行共有一级分(支)行24家,另发起设立5家村镇银行、省内首家金融租赁公司、1家小企业信贷中心,营业网点230个,营业机构已覆盖江西省全部县市区,并在广州、苏州设立两家省外分行。
业绩方面,江西银行2024年中期业绩披露,江西银行实现营业收入57.48亿元,同比增长6.48%;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3亿元,同比下降48.15%。截至报告期末,集团资产总额5645.1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