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宪崇法丨“我”的故事 “宪”给你听

2024年12月05日18:23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记者  谢岚  席茜  宋向乐)我的名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从诞生那天起,我就承担起保护每个公民合法权益、守护美好生活的重要使命。一起来听听我的成长故事吧。

 第一部宪法

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是在对新中国成立前夕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进行修改的基础上制定的。第一部宪法除序言外,共有总纲,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旗、国徽、首都等4章106条。1954年宪法有力地保障了我国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是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第二部宪法

1975年1月17日第四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部宪法,是一部在特殊时期产生的宪法。1975年修改的宪法和1954年宪法相比,篇章结构相同,即由序言,总纲,国家机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国旗、国徽、首都五部分组成,但为了“简明扼要”,条文大为减少,从106条减为30条。

第三部宪法

1978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部宪法,这部宪法比1975年宪法有了重大变化。1978年宪法的结构与前两部相同,但宪法条文有60条,比1975年宪法条文多了一倍。总体来看,1978年宪法继承了1954年宪法的一些基本原则,增加了实现四个现代化的任务,明确在20世纪内把我国建设成为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的伟大的社会主义强国。

第四部宪法

1982年1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部宪法在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正式通过并颁布。第四部宪法继承和发展了1954年宪法的基本原则,总结了中国社会主义发展的经验,并吸收了国际经验,是一部有中国特色、适应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根本大法。这部宪法分为序言和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四个部分,共138条。

现行宪法

1982年宪法是一部符合国情、符合实际、体现时代要求的好宪法。宪法必须体现党和人民事业的历史进步,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才具有持久生命力。为了适应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变化,全国人大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对这部宪法进行了修改、完善。  

编辑:陈梦伊  审核 :王世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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