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代丽丽)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近日联合发布通知,推出一系列措施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
通知提出,要延续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合并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岁至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且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相关保险费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支出,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支持国有企业扩大就业。激励国有企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对按照工资效益联动机制确定的工资总额难以满足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需求的国有企业,经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或其他企业主管部门同意,统筹考虑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人数、自然减员情况和现有职工工资水平等因素,可给予一次性增人增资,核增部分据实计入工资总额并作为下一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基数。
加大就业见习岗位募集力度。支持企业、政府投资项目、事业单位开展就业见习,更多开发科研类、技术类、管理类、社会服务类见习岗位。2024年起,每年本市募集不少于6000个就业见习岗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这些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同时,鼓励多渠道就业。在引导基层就业方面,要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适应基层治理模式创新需要,挖掘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工作、司法辅助、科研助理等基层就业机会,统筹推动乡村振兴协理员等基层服务项目实施。对到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高定工资等政策,畅通职业发展通道。
在推动创新创业方面,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拓展大学生创业板功能,引导多层次资本市场资源对接优质大学生创业企业。开展“创业北京”“京彩大创”“东升杯”等创新创业赛事活动,发掘一批优秀创新项目,培育一批高校毕业生创业主体。
此外,通知还提出了启动建立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站,实施先进制造业青年就业行动,推进档案接收、补贴申领、社保参保登记、落户手续等政策服务“打包办”,依法查处虚假招聘、“黑中介”等一系列服务保障方面的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