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原副书记李鹏新被公诉

2024年12月11日13:47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12月11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官方11日通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原副书记李鹏新涉嫌受贿一案进展。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检察院近日已向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称,被告人李鹏新利用担任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副书记、格尔木市委书记,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书记,青海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李鹏新生于1960年12月,山西神池人。2021年,李鹏新不再担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等职。2023年12月,官方通报其接受审查调查。

  今年6月,官方通报李鹏新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卖官鬻爵,严重污染地方政治生态”“贪婪无度,政商勾连,大搞新型腐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矿产开发、企业经营、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谋利”等。(完)

编辑:林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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