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公安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安分局警用特种车辆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2024年12月17日00:00

来源: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内容文档

项目概况

郑州市公安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安分局警用特种车辆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郑财招标采购-2024-282
2、项目名称:郑州市公安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安分局警用特种车辆购置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9,980,000.00元
最高限价:998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A包 郑州市公安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安分局警用特种车辆购置项目A包 6195200 6195200
2 B包 郑州市公安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安分局警用特种车辆购置项目B包 3784800 37848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郑州市公安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安分局警用特种车辆购置项目,其中包括防暴车20辆、轻型防暴运兵车1辆、轻型装甲运兵车1辆、警力输送车1辆、重型防暴装甲车1辆(详细招标文件第五章);
5.2交货期:120日历天;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采购人要求;
5.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质保期:提供整车2年或6万公里质保服务,二者以先到达的限定为准期;
5.6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包。
A包:防暴车20辆;
B包:轻型防暴运兵车1辆、轻型装甲运兵车1辆、警力输送车1辆、重型防暴装甲车1辆;
注意事项:投标人可以投一个或多个包,但只能中一个包,若同时在两个包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按照A、B的包段顺序,确定序号在前的包段为中标包段,其他包段中标人按照中标候选人的顺序依次顺延。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至质保期满;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开标结束后至评标结束前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内容相关材料,此网页截图仅为评标时参考依据,具体以开标结束后至符合性审查前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3.2 其它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电子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18日 至 2024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
3.方式:投标人凭CA密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交易主体登录”下载所含格式(*.ZZZF)的采购文件及资料。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01月0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电子交易平台。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01月0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BidOpening/)。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供应商可通过“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选择意向银行实现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创新扶持企业发展。
2.按照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供应商须注册成为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并取得CA数字证书后,才能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河南省信息化集团有限公司开通了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功能,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交易主体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业务的,可通过以下链接:(http://xaca.hnxaca.com:8081/online/ggzyApply/index.shtml)在线办理。如遇使用问题请拨打客服电话 0371-96596,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371-67188807,4009980000。
3.本项目实行电子开评标,获取招标文件后,请供应商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首页“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版)”,安装工具软件后,使用“文件查看工具”打开招标文件认真阅读。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必须使用“响应文件制作软件”。
4.加密电子响应文件(*.ZZTF格式)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郑州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TPBidder/)加密上传;开启时,供应商必须使用企业 CA密钥对本单位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制作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CA锁)。
5.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中标投标单位承担所有招标费用,并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计取招标代理费取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该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得单列。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市公安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安分局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洞庭湖路与雍州路交叉口公安分局
联系人:邢圣阳
联系方式:136638266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200米建业总部港D座501
联系人:李艳艳 范昂
联系方式:0371-86258832,862588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艳艳 范昂
联系方式:0371-86258832,86258830

编辑:林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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