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为博流量、谋私利,一些不法分子竟然在网上以“正义”之名对企业进行“舆论监督”,从而收取“删帖费”。这种行为不仅严重威胁清朗的营商网络环境,更是屡屡挑战法律底线。
12月11日,公安部公布了10起打击整治“网络水军”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记者梳理发现,在这10起典型案例中,有2起属于网络敲诈勒索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网站截图。
网络时代,一部智能手机、一个社交账号,人人皆是自媒体,如果“粉丝”够多,便可在网上占据“一席之地”,拥有所谓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一些不法分子便是利用这些影响力对企业进行敲诈勒索。殊不知,在网上进行敲诈勒索的行为,同样适用于刑法中关于敲诈勒索的规定。
这些“职业黑嘴”知晓企业的“软肋”。新开的餐馆味道如何?上网搜一搜评价。准备去面试的公司怎么样?也去网上搜一搜。“搜一搜”俨然已成为如今人们获取新信息的主要手段之一,导致企事业单位对网上的口碑越来越重视。于是,不法分子便抓住企业的“软肋”进行肆无忌惮的敲诈勒索。
今年以来,河南各级网信部门重点聚焦破坏营商网络环境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清朗·优化营商网络环境——整治涉企侵权信息乱象”专项行动,针对散布虚假不实信息、谋取非法利益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清朗河南”微信公众号截图。
随着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职业黑嘴”被揪出。今年8月底,由河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办的“清朗河南”微信公众号公布了5起涉网违法违规案例,其中,闫某某通过个人注册的“闫三炮”等5个网络账号多次发布涉某餐饮企业负面信息内容,抹黑企业经营状况,干扰企业正常经营,并对该餐饮企业进行敲诈勒索谋取非法利益。经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处闫某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其违规网络账号被账号信息服务平台依法依约予以关闭。
言论自由不等于恶意抹黑,舆论监督不等于可以敲诈勒索。良好的营商网络环境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记者在此提醒广大网民,在文明上网的同时,更要坚持依法上网、安全用网,共同守护天朗气清的网络环境。(刘思嘉/文 马绍坤/视频)
指导单位:中共河南省委网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