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方城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城市主战消防车和配套器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方城县)》(http://ggzyjy.fangche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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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方财招标采购-2024-79 | |||||||||||||||
2、项目名称:方城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城市主战消防车和配套器材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2,4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24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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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内容:采购城市主战消防车一辆及相关配套装备等(详见采购清单) 5.2、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 5.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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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 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须提供从成立月份起的财务报表); 3.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 1 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若为企业网银缴纳,提供企业网银缴纳页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8.投标人须出具无行贿犯罪承诺(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承诺格式自拟; 3.9.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 3.10.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3.1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4年12月23日 至 2024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方城县)》(http://ggzyjy.fangcheng.gov.cn/) | |||||||||||||||
3.方式:投标企业凭CA数字证书登录方城县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若因自身原因错过文件下载时间或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将不能制作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企业在中心网站“资料下载”处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5年01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方城县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加密上传。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5年01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不见面开标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方城县)》网站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本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投标、评标,并采用“远程异地评标”“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若因网络或软硬件设备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远程异地评标无法开展时,采购人报经监督部门同意后,可改为当地评标,在主场补抽评标专家,并在主场进行评标。)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须注册会员、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等。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递交期间和开启(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 CA 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请保持长期有效)。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投标人登录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在“资料下载”中下载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其他相关软件,并按投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3.2、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投标文件(*.NYZF格式),按标段分别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投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和个人电子印章。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后缀名为“*.NYZF格式”的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方城县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指定位置。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投标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采购人不予接收。 4.2、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5、评标依据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方城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 |||||||||||||||
地址:河南省方城县县城育才路91号 | |||||||||||||||
联系人:胡昊阳 | |||||||||||||||
联系方式:1599313696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南阳中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杨集乡解放路168号 | |||||||||||||||
联系人:张洁地 | |||||||||||||||
联系方式:17337705351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张洁地 | |||||||||||||||
联系方式:173377053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