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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郏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李口非现场执法点称重检测设备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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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郏采招标-2025-3 | |||||||||||||||
| 2、项目名称:郏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李口非现场执法点称重检测设备改造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825,800.00元 | |||||||||||||||
| 最高限价:8258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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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项目服务内容:本项目为郏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李口非现场执法点称重检测设备改造项目,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清单及服务要求。 5.2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5.3服务标准:合格标准; 5.4服务期:签订合同后60 天完成安装、调试、验收。 |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截图); 3.2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 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按照《郏县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郏财字〔2022〕35号)要求,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后附件:郏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 3.3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格式自拟),采购人保留随时查询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上报行政监督部门并予以处罚; 3.4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 1.时间:2025年02月18日 至 2025年03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 3.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http://ggzy.pds.gov.cn/)“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 |||||||||||||||
| 4.售价:0元 |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 1.时间:2025年03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 1.时间:2025年03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郏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本次开标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升级的通知》中《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 2、监督单位:郏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425MB0792757H 3、各供应商如有异议可通过平顶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在线提出质疑(异议)、投诉。 4、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郏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 地址:河南省郏县王集乡兴业路南段与兴隆路交叉口东北角处 | |||||||||||||||
| 联系人:任先生 | |||||||||||||||
| 联系方式:13525358021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楷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路天湖苑北区10号楼三单元一楼东户 | |||||||||||||||
| 联系人:刘女士 | |||||||||||||||
| 联系方式:13233723572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 |||||||||||||||
| 联系方式:132337235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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