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洛阳市偃师区岳滩镇人民政府2025年偃师区岳滩镇仝庄村农产品加工中心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0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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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偃政采磋商-2025-23 | |||||||||||||||
2、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区岳滩镇人民政府2025年偃师区岳滩镇仝庄村农产品加工中心建设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2,742,061.94元 | |||||||||||||||
最高限价:2604958.84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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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 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岳滩镇仝庄村,在岳滩镇仝庄村岳安路南侧闲置建设用地建设二层钢结构标准化车间一座,长45米、宽28米,一层高8米,二层高5.5米,总面积2520平方米,硬化车间门前地面500平方米,配备液压式导轨升降电梯,以及水电消防等基础设施。 5.2 资金来源:上级资金; 5.3 建设地点:洛阳市偃师区岳滩镇; 5.4 采购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磋商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5 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一个标段; 5.6 工期要求:75日历天; 5.7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8 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9 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5.10 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 100%,八个必须”; | |||||||||||||||
6、合同履行期限:75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 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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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 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相应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 3.4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2024年10月1日以来在本单位任意缴纳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注:社保证明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明细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 3.5 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应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 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5年03月20日 至 2025年03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 |||||||||||||||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61.54.85.189/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 由联合体牵 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 CA办理 ”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 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5年04月0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偃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偃师区首阳新区首阳大厦西北配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有) 2、项目编号:偃师政采磋商(2025)0021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偃政采磋商-2025-23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偃师区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赵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716599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洛阳市偃师区岳滩镇人民政府 | |||||||||||||||
地址:洛阳市偃师区岳滩镇行政街1号 | |||||||||||||||
联系人:郭光光 | |||||||||||||||
联系方式:18637936860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中恭鸿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188号院湖滨苑1幢1-701 | |||||||||||||||
联系人:赵女士 | |||||||||||||||
联系方式:13783716861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 |||||||||||||||
联系方式:137837168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