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且醉驾 “拘役+罚金”

2025年11月12日07:49

来源:河南法治报

  □河南法治报记者贾鹏虎通讯员王朝坤王磊

  基本案情

  2024年6月4日晚,王某和朋友在濮阳市某烧烤摊聚餐,其间喝了两瓶500ml的啤酒。聚餐结束后,王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回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经专业鉴定,王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3.25mg/100ml,虽超过80mg/100ml的醉驾标准,但未达到180mg/100ml的“严重超标”阈值。然而,公安机关进一步核查发现,王某系无证驾驶。

  判决结果

  2025年4月,该案由公安机关移送至华龙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全面核查证据后认定,王某的无证驾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的从重情节,遂于同年5月8日依法向华龙区法院提起公诉,并建议判处拘役一个月的实刑。法院经审理,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最终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王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检察官说法

  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虽未达较高水平,但其无证驾驶行为直接触犯关于不适用缓刑的刚性条款。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全面核实了血醇鉴定意见、驾驶证信息等关键证据,并综合评估王某是否具备自首、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最终认定,无证驾驶作为从重情节已排除缓刑适用空间,故依法提出实刑量刑建议。

编辑:王友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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