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金美信消费金融被罚120万元,责任人遭警告

2025年12月01日20:26

来源:大河财立方

  【大河财立方消息】12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第三方合作机构管理不到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不到位、个人消费贷款业务调查审查不审慎,厦门金美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被罚120万元。

  同时,厦门金融监管局对相关责任人庄雅兰、周忠德警告。

  公开信息显示,厦门金美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9月29日获批开业,是全国第23家获批开业的消费金融公司。股东为厦门金圆金控股份有限公司、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编辑:林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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