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小平 石可欣
四方食事,不过一碗人间烟火。一餐热饭,承载万家民生福祉。
截至2024年年底,我省60岁及以上人口已达2038万人。如何让老年人吃好饭?怎样让老年助餐服务既暖胃又暖心?今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以老年助餐服务工作省、市、县三级联动专题调研察实情、破堵点,以制定《河南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规定》强支撑、提质效,小切口监督与“小快灵”立法协同发力,让越来越多老年人在热气腾腾的饭菜中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幸福。
精准监督破题
把“食”事办进老人心坎里
“以前在家凑合吃两口,现在都来食堂吃,味道又好又便宜。”12月1日,在南乐县谷金楼镇后岳连村乐享长者食堂,74岁的村民郭献华一边吃午饭,一边不住夸赞。后厨内,镇人大代表王延聚刚完成对食材新鲜度、加工环境的检查。作为该助餐点的监督员,王延聚每周都会不定时巡查,全力守护老人们的舌尖安全。这暖心场景,正是省人大常委会以监督之力推动老年助餐服务提质增效的生动注脚。
目前,我省共建成老年助餐服务设施8367个,其中城市3592个、农村4775个,一张覆盖城乡的助餐服务网持续织密。然而,面对助餐服务点多面广、需求多元的现实挑战,要把“食”事办进老人心坎里,既需要全省上下协同推进,也离不开人大监督的精准发力。
在去年开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三级联动监督的基础上,今年,省人大常委会聚焦老年助餐这一“关键小事”,在全省人大系统启动了三级联动专题调研。
省人大常委会成立专题调研组、召开视频部署会;郑州、洛阳等10个省辖市发放有效调查问卷3万余份;周口市向全市五级人大代表征集相关意见建议12494条;安阳县召开代表问政会倒逼工作落实……省、市、县三级人大同步部署、同向发力,通过有力监督,勾勒出我省老年助餐服务的发展全景——
各地纷纷将老年助餐服务纳入重点民生实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或政府重点督查事项;《河南省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等“1+3”政策体系强化政策引领;省财政厅、省民政厅下拨资金2.24亿元,对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建设改造、设备配置予以补助,为助餐服务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中央厨房+站点配餐”“养老设施+助餐”“社会餐饮+助餐”“村集体+助餐”等多元助餐模式遍地开花,因地制宜破解城乡老年人就餐难题。
驻马店市统一配齐厨房设备等设施,推进助餐场所适老化、无障碍改造;漯河市依托“漯颐养”APP,实现数据多跑路、老年人少奔波;新乡市推广老年助餐公益岗服务模式,解决助餐点用工问题……
“老年助餐服务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当前仍面临服务供给能力及水平有待提升、可持续运营难度较大、服务监管有待加强等问题。”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调研中,市、县两级人大共同向同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交办问题837个,并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下一步,还需要各方协同发力,不断提高助餐服务水平,让老年生活更有温度、更具质感。”
立法固化成果
法治护航助餐可持续
“为推动老年助餐服务可持续发展,制定《河南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是十分必要的。”12月4日,《规定》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引发了广泛关注。
这部仅19条的“小快灵”法规,对老年助餐服务场所布局、质量提升、资金支持等关键环节都作出了具体规定。
针对农村老年人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等情况,《规定》鼓励农村养老机构和乡镇特困供养机构制作老年餐食,向所在村及周边配送。探索邻里互助、结对帮扶等模式,灵活多样解决农村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
为解决失能、残疾、高龄等特殊老年人的就餐需求,《规定》明确老年助餐服务面向全体老年人,优先保障失能、残疾、高龄、独居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老年人的助餐服务需求。
为让老人在吃好的同时享受更多元服务,《规定》明确,探索“食堂+康养”“食堂+培训”“食堂+文娱”等老年助餐服务运营模式,鼓励经营主体拓展老年助餐服务场所功能,在非就餐时间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指导、文化休闲等多元化服务。
与此同时,《规定》还将专题调研的成果转化为法规条款,明确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担任老年助餐服务场所监督员,对食品安全、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
从监督破题到立法赋能,当遍布城乡的一个个助餐点串联起老年人的幸福餐桌,当一个个暖心举措融入老年人的生活日常,这份履职答卷终将汇聚成点亮幸福晚年的暖心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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