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12月8日消息,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日前披露的处罚信息显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合计1537.83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广发银行此次涉及8项违法事实:逃汇;违反规定办理资本项目资金收付; 擅自提供对外担保;违反规定办理结汇、售汇业务;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 违反规定办理结汇、售汇业务。
上述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年11月27日,公示截止期为2026年12月5日。
今年9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相关贷款、票据、保理等业务管理不审慎,监管数据报送不合规等,广发银行被罚款66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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