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12月22日,万科A发布公告称,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简称“22万科MTN004”)2025年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已形成决议。
本次持有人会议共审议三项议案,其中议案一为关于豁免本次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的相关时限要求的议案(特别议案)。
结果显示,同意本议案的持有人或持有人代理人共8家,有效表决权数额占总表决权数额的91.20%;反对本议案的共10家,有效表决权数额占总表决权数额的8.30%;其他表决权均弃权。根据有关规定及约定,该议案生效。
议案二为调整中期票据本息兑付安排的议案(特别议案)。
结果显示,同意本议案的持有人或持有人代理人共3家,有效表决权占总表决权数额的20.20%;反对本议案的持有人或持有人代理人共14家,有效表决权数额占总表决权数额的78.30%;其他表决权均弃权。根据有关规定及约定,该议案未生效。
议案三为延长本期中期票据的宽限期的议案(特别议案)。
结果显示,同意本议案持有人或持有人代理人共7家,有效表决权数额占总表决权数额的90.70%;反对本议案的持有人或持有人代理人共10家,有效表决权数额占总表决权数额的8.30%;其他表决权均弃权。根据有关规定及约定,该议案生效。
根据议案三内容,宽限期相关约定调整如下:
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内的本息兑付日之宽限期由5个工作日延长至30个交易日(即宽限期届满日为2026年1月28日)。
如在30个交易日的宽限期内对本期中期票据本息进行了足额偿付、消除违约事件或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予以豁免的,则不构成发行人对本期中期票据的违约,不触发本期中期票据相关违约责任。即30个交易日的宽限期截止前不视为发行人违约,宽限期内不设罚息,不另行设置或产生违约金、逾期利息和罚息等,未偿付本金宽限期内按照本期中期票据票面利率继续支付利息,在宽限期内实际支付日利随本清,未偿付利息宽限期内不额外计息。
万科表示,发行人接受本次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结果,后续发行人将与各方坦诚沟通协商,研究完善举措,继续寻求本期债券解决方案,维护各方长远共同利益。
同时为保障债券持有人权益,发行人就本期中期票据相关事宜做出以下承诺:
本期中期票据延长宽限期后,其偿付顺序不劣于发行人所有到期顺序晚于本期中期票据的债券(即2025年12月15日后到期的债券)。
在兑付本期中期票据尚未清偿的本金及应付利息前,发行人不得向任何后续到期债券支付本金。
本次延长宽限期仅调整本期中期票据的兑付期限,不改变其在2025年12月15日确定的原始偿付顺序。若发行人擅自向后续到期债券支付本金,本期中期票据尚未清偿的本息立即到期应付。
“22万科MTN004”债项余额20亿元,利率3%,本息兑付日为2025年12月15日。此前,12月14日,根据交易商协会存续期服务系统信息,“22万科MTN004”第一次持有人会议结果已公布,会议提出三大议案,分别为调整本息兑付安排的议案;追加投资人可接受的增信措施、有条件调整中期票据本息兑付安排的议案;调整中期票据本息兑付安排、追加增信措施的议案。但是关于这笔债券的三项展期议案皆未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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