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项处罚权下放乡镇街道!安阳市最新发文

2025年12月23日12:48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擅自占道经营、楼道停放电动车、露天焚烧秸秆……今后,这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法违规行为,将由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就近管、直接管”。

12月22日,安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调整赋予乡镇(街道)行政处罚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赋权工作进行新一轮优化调整。新政策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原《关于印发安阳市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同时废止。

安阳市人民政府在此次调整中,编制并公布了《安阳市交由乡镇(街道)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事项清单(2025年)》,以清单形式固化、优化、细化了赋予基层的执法权限,标志着安阳市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入规范化、精准化的新阶段。

四大领域执法权精准下沉

根据《通知》,安阳将在各县(市、区)所有乡镇(街道)成建制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此次赋予的行政处罚权涉及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消防救援四大领域,共计34项,并明确了每一事项的行使范围。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公布的《事项清单》,清单内事项乡镇(街道)全权负责,原行政执法部门不再行使;清单外此前已下放的事项,由原行政执法部门继续行使。

安阳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是基于多轮深入调研作出的。“我们基本上征求了每一个乡镇和街道的意见。省里制定的这34项指导目录,紧密贴合了基层治理实际。”该负责人举例说,像秸秆焚烧、乡村取水、乡道村道管理这些事项,乡镇过去有属地责任,但缺乏管理手段,通过这次调整,基层普遍感觉对实际治理工作有很大的促进。

“师带徒”+“口袋书”破解接手难题

执法权下放,基层人员专业能力和经验不足是最大挑战。如何确保乡镇街道不仅“接得住”,更能“用得好”?

安阳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坦言,这种大批量调整对基层执法能力肯定有一定的冲击。为此,该市从前年起就创新推动“师带徒”工作机制。

“从市级和县级执法部门抽调专业业务骨干组成导师团,乡镇执法大队人员组成学徒队,通过实地指导、模拟演练、案件代办等形式,开展手把手的指导。”该负责人介绍,这种“师带徒”模式旨在快速提升一线人员的实战能力。

为确保平稳过渡,在2026年正式实施前,安阳市预留了一个月的“过渡期”,并组织市本级理论培训,围绕新事项的法律依据、执法程序、执法边界等进行系统讲解。

此外,安阳市还在基层实践中总结提炼出“两化”工作模式,即“工作内容简明化、执法行为规范化”。

以消防救援领域某个执法事项为例,当地将复杂事项浓缩为“一看二查三讲四改五罚”的流程。

“一看,包括看5个地方;二查,教你怎么测量检查;三讲,讲法律法规;四改,督促整改;五罚,最后才罚。执法的目的是规范和整改,不是为了罚款。”安阳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解释。

“基本上一个小学生就能看明白,一个非专业执法人员看完,就知道该怎么查、怎么处理。”该负责人表示,这种化繁为简的方式,大幅降低了执法能力门槛,提升了工作效能。

规范与监督,为执法权套上“制度笼子”

权力下放的同时,严格的监督和规范机制同步构建。

在队伍建设上,《通知》要求严禁为工勤人员、劳动合同工、临时工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执法证件。

在执法规范上,《通知》明确,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求乡镇街道明确法制审核机构和人员,统一文书、流程和标识。

在经费保障上,《通知》明确,将执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从根源上杜绝“罚款经济”的冲动。

此外,协调衔接机制至关重要。《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建立“1+4+N”执法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和执法协作。原执法部门负有持续指导培训的责任,确保执法标准不走样。

随着2026年临近,执法权下放各项准备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安阳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改革的核心目标,不仅是将执法权下放,更是要推动执法理念和方式的根本转变,“我们的最终目的,是通过‘家门口的执法’,更快、更实地解决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提升基层治理的效能与温度”。(桑栋亮)

编辑:申久燕  审核 :郭同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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