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征兵工作条例(修订草案)》初审情况的报告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七日在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河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
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2025年度立法计划安排,依据立法程序规定,法制委员会对省政府提请的《河南省征兵工作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初审工作开展情况
为做好《修订草案》初审工作,确保初审质量,法制委员会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推动立法进度。在《修订草案》起草阶段,主动与起草单位和司法厅反复沟通协调,督促进度,确保《修订草案》如期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二是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8月下旬,法制委员会收到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修订草案》的议案后,立即向省直有关单位、各省辖市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联系点征求意见,并通过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收集到意见建议52条,采纳了5条。三是集中研讨修改。9月4日,法制委员会会同省司法厅、省军区动员局以及立法专家,结合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对《修订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9日,法制委员会召开了全体会议,对《修订草案》进行了逐条审议,形成了《修订草案》(初审修改稿),省司法厅、省军区动员局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9月22日,法制委员会将审议修改情况向主任会议作了汇报,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委会本次会议审议。
二、对《修订草案》的总体评价
征兵是保障军队兵员补充、建设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的一项重要工作。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征兵工作,先后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新时代征兵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进行了全面修订;2023年,《征兵工作条例》进行了全面修订,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组织实施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我省2014年公布实施的《河南省征兵工作条例》,对保证全省征兵工作顺利实施、提高兵员征集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形势任务发展变化,现行《条例》已经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不相适应。因此,为深入贯彻落实上位法,促进我省征兵工作高质量发展,对《条例》进行全面修订十分必要。
法制委研究认为,省政府提请审议的《修订草案》结构严谨,层次清晰,内容具体,符合中央精神和有关上位法的规定要求;同时,总结吸收了我省征兵工作实践中好的经验做法,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总体上是可行的。
三、对《修订草案》的主要修改意见
为了使《修订草案》更加完善,法制委根据各方面意见建议,结合我省实际,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修改。
(一)关于加强征兵工作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建议在第一章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一条,内容为:“兵役机关与宣传、数据和政务服务、发展改革、教育、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应当加强征兵工作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兵役机关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收集的个人信息依法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目的是通过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整合军地资源,确保各部门之间信息畅通,提升征兵工作效率,保障征兵工作规范化。
(二)关于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考核和廉洁教育
建议在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后增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组织对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考核和廉洁教育”的内容。一是通过系统培训,使工作人员全面掌握考核标准、流程和注意事项,提升工作人员考核业务能力;二是强化责任意识和廉洁纪律,促使工作人员严守纪律,筑牢底线思维,杜绝违规行为发生。
此外,我们还对《修订草案》作了一些文字和技术方面的修改。
以上报告及《修订草案》(初审修改稿),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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