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征兵工作条例(修订草案)》审议修改情况的报告

2025年12月26日14:57

来源:河南日报

关于《河南省征兵工作条例(修订草案)》审议修改情况的报告

——2025年12月1日在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河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沈庆怀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25年9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河南省征兵工作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为了适应时代发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征兵工作,促进我省征兵工作高质量发展,制定《条例》是必要的。同时,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

  一审后,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会同省司法厅、省军区动员局以及有关立法专家对《条例(修订草案)》进行研究修改,形成《条例(修订草案)》(二次征求意见稿),征求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并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其中,收到立法联系点26条意见和建议,采纳2条。11月5日,法制委员会会同有关方面,认真研究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条例(修订草案)》再次进行了修改完善。

  11月10日上午,法制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对《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逐条审议,形成了《条例(修订草案)》(审议修改稿),省司法厅、省军区动员局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11月17日,法制委员会将审议修改情况向主任会议作了汇报,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委会本次会议审议。现将审议修改中的主要问题报告如下:

  关于批准服现役的学生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问题

  一审时,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高校学生是军队建设的重要人才资源,为了进一步激发大学生的参军报国热情,建议增加对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业优待政策方面的内容。法制委员会经过认真研究,根据上位法规定,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一条,内容为:“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被批准服现役的,服现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出现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

  此外,法制委员会还对《条例(修订草案)》作了一些文字和技术方面的修改。

  法制委员会认为,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意见修改后的《条例(修订草案)》(审议修改稿),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我省征兵工作的实际,建议常委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报告和《条例(修订草案)》(审议修改稿),请予审议。

编辑:祝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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