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蒲晓磊
全国政协近日在京召开远程协商会,围绕“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协商议政。
全国政协委员在发言时建议,要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加快推动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结合,着力破除各类壁垒,统一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要坚持用法治规范政府和市场边界,推动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要落实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加强常态化沟通机制和服务保障,鼓励更多外资企业投资中国、深耕中国。
加快构建市场化营商环境
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是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体现。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副主任王炳南建议,加快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化营商环境,强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繁荣的内生动力。按照“五统一、一开放”要求,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加快推动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结合,实现资源配置优化、经济循环畅通、综合竞争力提升。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郭兰峰指出,当前市场中的不公平现象,很多源于市场不统一。“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互为支撑、相互促进,推进统一大市场就是要破除市场经济运行的体制机制障碍,为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筑牢基础,激发市场活力,畅通经济循环。”
全国政协委员、河南省政协主席孔昌生提出,要始终把企业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建立涉企政策向企业问计求策的程序性规范,防止政策供给与企业需求之间出现错配。要完善企业诉求即时响应机制,进一步简政放权、提升行政审批效率,提高服务企业的时效性。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副主席燕瑛建议,各地尽快出台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配套法规或政策举措,坚决破除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卡点堵点问题,在政府采购、重大项目招投标中推行“同标准、同待遇、同监管”,并搭建企业诉求快速响应通道,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近年来,我国制定、修改外商投资法等法律法规,为各类经营主体生产经营创造了良好法治环境。”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校长马怀德说,优化营商环境,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必须坚持法治原则,在执法监管活动中严格依法办事,推进公正司法,建立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全国政协委员、辽宁海帝升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金宪关注到,部分企业因核心人才流动引发了知识产权风险,不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也削弱了企业核心竞争力。“建议由政府牵头,推动构建一个覆盖前端预防、中端监控、后端惩处的全链条知识产权保护法治体系,强化司法保护力度。”
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政协副主席丁时勇认为,要坚持包容审慎监管,深化落实行政检查清单制度,防止随意检查、执法扰民扰企,推行诚信经营主体白名单制度。强化执法行为监管,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制约和监督。
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常州市副市长蒋鹏举建议,以深化改革为引擎,探索设立专业化知识产权国际争议解决机构,优先在具备条件和现实需求的区域开展试点。在此基础上,以区域协同为纽带,推动区域内各方在规则互认、程序协作与裁决执行等关键领域取得实质性进展。
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
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坚实基础是优化营商环境。
全国政协委员、深圳大学开放与创新发展研究院院长顾学明认为,“十五五”时期,要建设更加开放、创新、联通、包容的国际化营商环境。他建议,积极扩大自主开放,以增值电信、生物技术等服务业为重点扩大市场准入和开放领域,扩大单边开放领域和区域;构建与国际接轨的职业资格认证和人才评价体系,打造全球高端人才引力场,激发全球创新资源聚合效应。
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政协主席张义珍表示,要引导外资多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加大现代服务业开放力度,完善涉外商事纠纷解决平台建设。同时,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以投资自由、贸易自由、资金自由、运输自由、人员从业自由等为重点,打造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贸易投资环境。
全国政协常委、民盟中央副主席陈群认为,要结合《营商环境成熟度报告》(BR)指标,针对企业生命周期各阶段,制定与BR接轨的监管细则;衔接国际规则,建立BR评估动态跟踪机制,定期开展全国性营商环境满意度调查,对照指标开展自测,动态优化改革举措,持续形成更多制度创新成果。
2025年12月18日,海南自由贸易港正式启动全岛封关。这是中国坚定不移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的标志性举措,开启中国对外开放实践新篇章。全国政协委员、海南省政协主席李荣灿建议,支持海南自贸港加快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接轨,率先在知识产权保护、跨境资金流动、职业资格互认、跨境数据流动等领域先行先试,为国家试制度、创经验。在管理服务体制方面,持续优化国际贸易投资“单一窗口”功能,加快打通跨境政府服务“一网通办”,完善境外人员入境居住、医疗、支付等生活便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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