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治报记者 尹志丹 通讯员 高丰
基本案情
原告刘某与被告刘某某系同村村民。2025年2月,刘某翻建房屋并开挖地基,刘某某以刘某占了自家宅基地为由加以阻止,导致刘某停工。多次协商无果后,刘某诉至项城市法院。
法院经审理查明,刘某翻建房屋手续合法,刘某某的阻止行为已构成侵权,遂依法判决刘某某停止侵权、排除妨碍,停止阻挠刘某建房的行为。
然而,判决生效后,刘某某仍拒不履行,甚至在刘某准备复工时再次出面阻挠,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前往双方当事人所在村,邀请村干部一起与被执行人刘某某沟通,并结合判决内容,从法律规定、邻里情谊、公序良俗等角度耐心释法明理,详细告知刘某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
案件结果
经过多轮沟通,刘某某认识到自身错误,承诺不再阻挠施工,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施工人员顺利施工。
法官说法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中,刘某翻建房屋手续合法,刘某某加以阻止的行为直接妨害了刘某权利的行使,构成侵权,法院依法判处其停止侵权、排除妨碍。判决生效后,刘某某未履行相应义务,依然阻挠施工,刘某的权利仍处于被侵犯的状态。执行干警经过耐心沟通,督促刘某某履行义务,维护了刘某的合法权益,刘某某也免除了接受强制措施的风险。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