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闻出版局
关于公开征求《<出版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修订部分裁量标准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河南省新闻出版局根据《出版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修订部分内容草拟了裁量标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cmjgcgg@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出版管理条例》等修订部分裁量标准反馈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6号606室(邮编:450000)。请在信封上注明“《出版管理条例》等修订部分裁量标准反馈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2月14日。
特此公告
附件:《出版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修订部分裁量标准(征求意见稿).doc
河南省新闻出版局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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