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1月20日,泉州金融监管分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
因信贷业务内控管理不到位,授信管理不到位,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个人贷款“三查”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检查不到位,泉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270万元。相关责任人刘剑斌、倪烨麟、郭锦户、陈秀梅、蔡建荣被给予警告,刘燕英、彭阿昌分别被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记者了解到,泉州农商银行成立于2011年3月,由原泉州市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泉港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合并改制而成,是一家由泉州市、漳州市、泉州部分县(市、区)国有企业参股的农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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