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全媒体记者 贾鹏虎 本报通讯员 郭江平 麻鑫鑫
近年来,濮阳县检察院以“高质效检察管理年”活动为契机,将追赃挽损工作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以扎实举措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
共画检警协作同心圆
濮阳县检察院将追赃挽损工作纳入院党组议事日程,成立由检察长担任组长的追赃挽损领导小组,分管副检察长任副组长,各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先后组织召开10余次工作部署会与推进会,让追赃挽损工作有了主心骨。该院还主动与县公安局加强沟通,深化检警党建共建协作机制,通过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交流党建工作经验等方式,不断加深政治认同、思想认同和情感认同。
防止涉案财产流失
该院检察官与县公安局骨干组成党员追赃挽损攻坚小组,固定赃款赃物去向、犯罪嫌疑人财产状况等证据,把追赃挽损工作贯穿各个环节,形成“1+1>2”的办案效果;构建检警快速响应机制,简化内部审批流程,最大限度防止涉案财产流失;通过精准甄别权属、审查异议、规范处置等程序,严格区分合法财产与涉案财物。
动态评估办案效果
该院会同县公安局制定《追赃挽损检警协作实施细则》,明确规定案件受理、提前介入、联合调查、资产处置、后续监督等各环节的操作规范,促进追赃挽损工作更加标准化、流程化;建立办案效果动态评估机制,通过定期收集分析追赃挽损数据、回访当事人等方式,对办案质效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动态修订完善协作实施细则,确保机制与办案实践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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