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农业农村局濮阳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调整补划工作方案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2月28日15:16

来源:清丰县农业农村局

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项目概况

清丰县农业农村局濮阳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调整补划工作方案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清采磋商-2026-4
2、项目名称:清丰县农业农村局濮阳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调整补划工作方案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910,000.00元
最高限价:91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E4109005080D04672001001 清丰县农业农村局濮阳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调整补划工作方案项目 910000 910000 91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清丰县农业农村局濮阳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调整补划工作方案项目。(详见磋商文件项目内容要求);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3.标包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包);
4.服务期限:45日历天;
5.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0.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6、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全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价格不给予扣除,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相关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4)信用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3月01日 至 2026年03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1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
3.方式: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03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综合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丰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清丰县文化路西段路南
联系人:王跃忠
联系方式:13939397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常诚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85号3号楼4层405号
联系人:赵以琳
联系方式:178393570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跃忠
联系方式:13939397123

编辑:林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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