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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林州市人民法院案件卷宗纸质及电子化管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hnsggzyjy.henan.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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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6-47 | |||||||||||||||
| 2、项目名称:林州市人民法院案件卷宗纸质及电子化管理服务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1,60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16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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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 采购内容:林州市人民法院案件卷宗纸质及电子化管理服务;包括案件审判、执行过程中形成的案卷的收集、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数字信息化管理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磋商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5.2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 5.3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4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6年03月03日 至 2026年03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hnsggzyjy.henan.gov.cn/)下载 | |||||||||||||||
| 3.方式:市场主体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文件。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企业CA数字证书下载采购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的,无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电子响应文件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加密上传,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6年03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一)-6。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本项目落实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代理服务费: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 号的文件规定以预算价为基数计取。 3.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开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hnsggzyjy.henan.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林州市人民法院 | |||||||||||||||
| 地址:林州市红旗渠大道和王相路交叉口路北 | |||||||||||||||
| 联系人:石峰玮 | |||||||||||||||
| 联系方式:13460928666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中大宇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通泰路豫鹰宾馆北1号楼9层A901 | |||||||||||||||
| 联系人:李素云 | |||||||||||||||
| 联系方式:15514808444 0371-63335769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李素云 | |||||||||||||||
| 联系方式:15514808444 0371-6333576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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