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全媒体记者 路梦蝶 本报通讯员 李晓 刘烨
消费安全连着千家万户,知名品牌的商标不仅是企业的核心资产,还是消费者选购商品的“放心标识”。然而,现实中,部分不法分子妄图“傍名牌”、赚快钱,制售假冒商品、仿冒商标标识,既侵害他人知识产权,又坑害消费者。3月13日,记者从遂平县检察院了解到,该院办理了一起假冒知名品牌吹风机的侵权案件,用司法办案守护了消费安全。
冒牌吹风机流入市场
2022年3月至2023年7月,犯罪嫌疑人倪某某盯上知名品牌吹风机的市场,委托他人生产印有该品牌注册商标标识的包装盒,又购入假冒的品牌说明书、防伪二维码,将整套商标标识对外销售,涉案销售金额8万余元,非法获利5000元。
犯罪嫌疑人赖某某明知是假冒名牌的吹风机,仍以每台368元的低价批量购入100台,并加价至950元对外销售,最终非法获利5.8万余元。这些假冒吹风机经多层转手加价流入市场,不仅让品牌方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受损,还因无质量保障,给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埋下巨大隐患。
检察履职筑牢消费安全屏障
案件被移送至遂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严把事实关、证据关,面对案涉聊天记录、转账流水等复杂证据,逐笔核对、抽丝剥茧,全面梳理犯罪事实,核实涉案金额与违法所得,为依法指控犯罪夯实证据基础。同时,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针对两名犯罪嫌疑人均系初犯、到案后如实供述案情的情况,检察官多次面对面向两人释法说理,引导两人真诚认罪悔罪。倪某某、赖某某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主动全额退出全部违法所得。
最终,遂平县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赖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6万元;以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倪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检察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各类商品,尤其是家电、数码产品等商品时,切莫因贪图低价而掉入假冒伪劣陷阱,发现疑似假冒伪劣商品,第一时间与商家沟通退换货;若协商无果,不要拖延,可以拨打1231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热线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当地消费者协会等渠道投诉;若遭受较大经济损失,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发现制假售假犯罪线索,可直接向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举报。
记者了解到,遂平县检察院将持续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民生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用心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持续开展普法宣传,以检察履职筑牢消费安全屏障,让法治意识深入人心,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消费者依法维权,共同守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