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县水利局南乐县2025年河湖管护智慧水务无人机场站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6年03月18日10:36

来源:南乐县水利局

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项目概况

南乐县水利局南乐县2025年河湖管护智慧水务无人机场站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sggz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乐采购竞谈-2026-3
2、项目名称:南乐县水利局南乐县2025年河湖管护智慧水务无人机场站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425,240.06元
最高限价:425240.06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E4109005080D04698001001 南乐县水利局南乐县2025年河湖管护智慧水务无人机场站项目 425240.06 425240.06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南乐县2025年河湖管护项目采购标的为智慧水务无人机场站相关机电设备(含安装、配套服务),旨在搭建智能化河湖巡查监测场站,提升管护精细化水平。机电设备含2套机场、2台飞行器及电池、探照灯等配件,另配1套管理系统、1年远程服务及飞行器100万三责险。标的要求机场达IP56防护、支持北斗定位,飞行器续航≥50min 且带多高像素相机,核心设备含1年服务,机场备用电池续航≥4小时。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五条”、《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精神,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响应人为小微企业的,则给予总报价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有效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4、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5、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见附件)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3月18日 至 2026年03月25日,每天上午10:23至11:09,下午12:00至23:0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sggzy.cn/)
3.方式: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sggzy.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03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sggzy.cn/)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乐县水利局
地址:濮阳市南乐县兴华路441号
联系人:周高峰
联系方式:198393283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省天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濮阳市任丘路与丽都路交叉口向南300米路西华阳国际
联系人:舒登朕
联系方式:182393552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舒登朕
联系方式:18239355296

编辑:林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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