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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长垣市农业农村局小麦促弱转壮行动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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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长财招标采购-2026-9 | |||||||||||||||
| 2、项目名称:长垣市农业农村局小麦促弱转壮行动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4,95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495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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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1)项目概况:长垣市2026年小麦促弱转壮项目,计划开展喷施作业,进行小麦弱苗转壮。本次招标为单价招标,招标控制单价为10元/亩,作业面积49.5万亩,总结算金额不超495万元。各乡镇(街道)作业面积为:武丘乡5.20万亩;魏庄街道7.20万亩;苗寨镇4.14万亩;芦岗乡7.47万亩;恼里镇8.50万亩;方里镇3.00万亩;孟岗镇3.10万亩;张三寨镇3.12万亩;赵堤镇2.45万亩;满村镇2.00万亩;蒲东街道0.85万亩;佘家镇2.42万亩;蒲西街道0.05万亩。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定标准; (5)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一个标段; (6)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 |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 (2)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 (3)执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4)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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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不需提供); (3)投标人所投农药产品须提供生产厂家的“三证”(即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证均在有效期内且所有产品均需在小麦上取得登记); (4)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含飞行器)(自有或租赁均可)及仓储、具备本次所投农作物促弱转壮的植保飞行器作业能力(提供承诺函),投标人植保飞行器操作人员需提供培训合格证至少一名(操作员或教员证); (5)信用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或承诺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 1.时间:2026年03月23日 至 2026年03月27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 3.方式: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详见https://ggzy.xinxiang.gov.cn/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潜在投标人在网上填写信息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 |||||||||||||||
| 4.售价:0元 |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 1.时间:2026年04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新乡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xxTF)。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请各供应商在上传前务必认真检查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 1.时间:2026年04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长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请各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采购监督机构:长垣市财政局 0373-8883625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长垣市农业农村局 | |||||||||||||||
| 地址:长垣市行政服务中心10号楼 | |||||||||||||||
| 联系人:周执西 | |||||||||||||||
| 联系方式:15517325933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朝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凤凰台街道建业路131号3号楼12层1203室 | |||||||||||||||
| 联系人:冯静 | |||||||||||||||
| 联系方式:13137307615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冯静 | |||||||||||||||
| 联系方式:131373076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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