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可
这两天,新郑一家“神仙物业”火上热搜。该物业公司喊出“服务好业主,争做物业界胖东来”的口号,不仅风雨无阻每天免费帮业主带娃,还透露下一步将免费照顾老人。其服务的小区,物业费交费率从10%上升至90%。说实话,商超界再出一个胖东来或许很难,但出现类似的“神仙物业”并不难。
物业公司要实现盈利,物业费的收取率需达到一定水平。然而,现实情况往往是,很多物业公司天天喊着让业主交费,某些业主就是不交,最大的原因就是嫌物业服务不好。物业公司收不上费用,服务只会越来越不好,某些业主怨气更重,更不会主动交物业费。久而久之,恶性循环就会越来越严重。多地法院公布的诉讼情况也显示,物业纠纷在小额诉讼纠纷中占比很高。
那么,这种恶性循环该如何解决?物业公司和业主,总得有一方主动破圈,才能打破这种循环。然而,业主是付费的一方,需求的是服务;物业公司是收费的一方,需求的是盈利。那么,主动破圈者,不会是有选择权的业主一方,而是物业公司一方。
破圈的关键是服务。上述物业公司说要“争做物业界胖东来”,本质上就是立志把服务做到极致。
其实,“服务”早已写进我国民法典。民法典专门有一章针对“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合同的主体则是物业服务人和业主。据媒体报道,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樊芸提出的将“物业管理”改为“物业服务”的建议,已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答复:正着手将《物业管理条例》修改为《物业服务条例》。这意味着,国家将从制度层面,推动物业行业做好服务。
当然,并不是说每一家物业公司都需要照搬上述公司的举措,各公司都可以有自己的特色。只要把服务理念和服务意识刻到骨子里,不相信有哪一家公司是学不会如何服务的。做好了服务,即使还有业主不交物业费,那么物业公司去起诉也师出有名,获得支持的概率也会大幅提高。
“神仙物业”不难学,难的是想不通的道理和不清晰的自我定位,如果“温柔以待”,必将得到正向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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