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河南省科学院“行者二号”机器人走进焦作市山阳区塔南路小学,与小朋友互动,灵活完成挥手、行走等动作,把科技知识变成可触摸、可感受的生动课堂。 宋崇飞 摄
□本报全媒体记者 尹江勇
近日,省科技厅正式启动2026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作为我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此次提名工作如何让科技奖励真正成为激励创新、凝聚人才的“指挥棒”?4月1日,记者就此采访了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
“此次提名紧扣我省‘1+2+4+N’目标任务体系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需求,打破单一评价模式,突出‘创新价值、能力、贡献’导向,既是对全省科技创新成果的优中选优,更是对未来科研方向的精准引导。”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悉,2026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设置单位和专家两大提名渠道,提名者应当先征得拟提名候选者同意,不仅要严格把关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还要全面审核被提名人的政治素养、品行作风和廉洁自律情况,并切实履行异议处理等相关责任。
“这一设置,是我省科技奖励从‘推荐制’向‘提名制’深化改革的关键举措。”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解释,单位提名强化政府主导和统筹协调,确保贴合区域发展与行业需求;专家提名发挥学术权威优势,规避行政干预,保障专业性与公正性。二者相辅相成,杜绝“人情提名”“形式提名”。
在单位提名方面,提名指标实行动态管理,结合近三年提名情况、资格审查结果、科研诚信记录及获奖情况综合确定,倒逼提名单位提升质量,摒弃“重数量、轻质量”倾向。适当提高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提名比例,强化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破解我省“卡脖子”瓶颈;强调企业主持项目占比,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精准契合“1+2+4+N”目标任务体系。
专家提名覆盖全部五大奖种,进一步拓宽提名渠道。政策明确,除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者外,其他提名专家应长期在豫工作。提名专家应在本人熟悉学科领域范围内进行提名,责任专家应在本人从事学科专业(二级学科)内提名。提名专家不能作为同年度提名项目完成人或候选人,不得参加本人提名项目所在评审组的评审活动,从制度上杜绝利益关联,守住公平底线。
本次提名对被提名项目(人)设定了严格基本条件,彰显“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原则。一是强化成果实效,要求提名省自然科学奖项目,其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于2024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提名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24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重大工程项目(含基本建设工程、科学技术工程等)必须在工程全面验收后,经过2年以上的应用(即2024年1月1日前验收),且至今仍在使用,杜绝“纸上成果”“短期成果”。二是严守科研诚信,失信主体不得参与评审,2025年参评未获奖且无新突破、连续两年参评未获奖的项目,不得再次提名。三是突出属地与贡献导向,要求项目第一完成单位为省内注册独立法人,第一完成人及单位贡献占比大。同时明确,国家公务员和仅从事组织领导、行政管理或辅助服务的人员不得作为省科学技术奖候选人,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首席科学家等领军技术专家的除外,进一步聚焦科研核心力量。
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严格的提名标准,彰显了我省培育创新主体、激发人才活力、破解技术瓶颈的决心,旨在激发全省科研工作者创新热情,推动高质量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转化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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