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当庭致歉 一方自愿撤诉

2026年04月07日08:47

来源:河南法治报

  □本报全媒体记者 胡斌

  “对不起,小李,之前我在群里骂你是我太冲动,不该用不当言论伤害你,我真诚向你道歉。”

  “小张,我接受你的道歉,之前的矛盾就此了结,咱们以后好好相处。”

  这是记者4月2日在襄城县法院麦岭法庭调解现场看到的一幕。原本剑拔弩张的双方握手言和,承办法官葛梦阳看着眼前的场景露出欣慰的笑容。这起因微信群不当言论引发的名誉权纠纷,最终以被告当庭致歉、原告自愿撤诉圆满化解。

  事情还得从2025年7月说起,小张与小李签订房屋装修合同,双方连同介绍人、家属拉了一个4人微信群。谁料施工期间,两人因装修标准闹起别扭,小张一气之下连续数日在群里对小李开骂。同年10月,小张就装修纠纷诉至法院,经调解小李赔偿了相应损失,可双方的矛盾并未就此平息。2026年3月,小李以小张在微信群内的言论侵害其名誉权为由起诉,要求小张公开赔礼道歉,并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误工费等共计4万余元。

  葛梦阳受理案件后发现,本案是前期装修合同纠纷的矛盾延续,核心症结在于长期积累的对立情绪,并非单纯的言论争议;同时,案涉言论均发表在仅有4人的沟通群内,不是面向不特定公众的公开社交平台,传播范围有限。葛梦阳决定以调解为抓手,采取背靠背的沟通方式,分别向双方当事人开展释法明理工作。面对小张,葛梦阳向其阐明民法典关于名誉权保护的法律规定,明确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私密群聊亦非言论免责区,即便维权亦须守边界、讲理性;同时引导小李正确认识诉讼权利,理性看待纠纷,摒弃情绪对立,聚焦矛盾实质化解。

  几轮疏导下来,双方情绪渐渐平复。庭审中,小张当庭向小李诚恳致歉,小李接受道歉并撤回起诉。至此,这场历时半年多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编辑:祝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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