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出台停车管理新规优化细化收费标准 让有限泊位高效服务更多短时停车需求

2026年04月09日08:28

来源:法治日报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前不久,湖北省宜昌市居民王女士开车到当地一家超市购物,在附近的市政停车场停车50分钟后扫码交费,显示停车费3元。

  “相同的停车时间,比以前少了2元停车费,短时间停车再也不用赶时间了。”王女士感慨说。

  王女士感慨的背后,是宜昌市城区优化调整政府定价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从今年3月15日起开始执行,主要包括下调收费标准、扩大免费范围。

  值得注意的是,2026年以来,包括宜昌市在内,多地出台停车管理新规,围绕延长免费时长、推行精准计费、下调收费标准等进行规则优化。

  受访专家认为,本轮停车管理新规传递的信号,是地方政府以法治思维对公共停车资源进行精细化配置,实现城市治理能力提升。

  计费方式精准合理

  王女士经常到当地一家超市购物并在停车场停车,时间一般都不长。她清楚地记得,在此之前,她驾驶的小型汽车可以在停车场免费停30分钟,停车超过30分钟但在两小时以内,需要按照每辆车5元的标准交费。

  根据新的收费标准,小型汽车仍是30分钟内免费,超过30分钟后首停1小时收费3元,此后按照每15分钟加收0.5元的标准收费。

  根据宜昌市发改委公布的政策解读,新政策在推动总体收费水平稳中有降的框架下,重点对起步价、计费方式等进行了优化调整,实现停车收费“更精准、更惠民、更规范”的调控目标,切实减轻人民群众停车负担。

  例如,在下调收费标准方面,起步价上,第一类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起步价由首停2小时5元下调为首停1小时3元。续费时长上,缩短计费时长,原1小时的调整为30分钟,原30分钟的调整为15分钟,计费方式更加精准合理。

  发布停车管理新规的地方不止宜昌。

  今年1月1日,修订后的《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开始实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计费方式,根据停车条件和需要,可以采取计次、计时、包月、包年的计费方式。

  陕西省洛南县同样在今年1月1日起执行停车收费新标准。与原有标准相比,免费时段由首小时20分钟延长至30分钟;核心区域收费一小时后每小时由3元下调至2元;非核心区域收费一小时后每小时由2元下调至1.5元;特殊路段收费一小时后每小时由2元下调至1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自今年1月26日起下调市域内停车收费标准。免费停车时间从原来的30分钟延长至40分钟,让市民临时办事、逛街购物时无需再为短时停留赶时间;白天首小时收费由3元下调至2元,后续每增加半小时收费1元,大幅降低日间停车成本。

  对此,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广童认为,各地停车收费新政本质上是地方政府以法治思维对公共停车资源进行精细化配置。

  高广童分析称,其背后的治理逻辑是:城市道路及政府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属于公共市政资源,此次优化计费规则进一步强化了其公共服务属性,是政府履行公用事业定价法定职责的具体举措;在常态化停车秩序管理基础上,通过精细化价格杠杆引导车辆短停快走、提升泊位周转效率,推动城市停车管理向规制与服务并重转型等。

  在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段威看来,一方面,多地通过延长免费时长、缩短计费单位等方式调节停车行为,可以让有限泊位更高效服务更多短时停车需求;另一方面,将停车政策纳入民生导向的公共服务体系,减轻群众实际支出压力。同时,以停车收费规范化推动政府定价透明和价格秩序治理,回应群众对“停车难、停车贵”的呼声。

  反映治理理念转变

  在王女士眼中,宜昌停车收费新标准实施后,商圈周边道路违停现象减少了,医院、学校等周边道路也通畅了。

  她举例说,以前接孩子时,家长们考虑到停车时间短,一般不愿停在停车场里,大多停在马路边,汽车排成长龙,不仅影响正常交通通行,还会对过马路的家长和孩子造成安全隐患。现在接孩子时,不少家长主动开到附近的停车场里等候,道路也通畅了许多。

  在受访专家看来,延长免费时长、推行精准计费等举措,看似是停车收费规则的技术性调整,实则传递了城市治理理念转变的信号。

  高广童认为,延长免费停车时长,有效承接了核心商圈、医院周边的临时停车需求,减少了车辆在路上巡游找位、违停滞留的情况,既缓解了核心路段交通拥堵,客观上也降低了交通执法成本,优化局部交通微循环。同时,更小的计费单位放大了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核心区15分钟、普通区域30分钟的精准计费,鼓励了“短停快走”,在不新增泊位的前提下,通过提高日均周转率提升了泊位承载能力,提高了泊位资源配置效率。

  据高广童观察,免费时长基本覆盖了就医、政务办理等高频刚需场景,精准计费符合等价有偿的公平原则,此外,多地实施停车24小时封顶价,则有效防范了非主观原因导致的“天价停车费”问题,以透明、统一的规则提升了公共服务的可预期性。

  段威认为,这些举措的价值远不止于经济层面的降费,更多在于制度层面的优化。从城市交通运行来看,其解决了“公共车位被长时间占用导致周转不畅”的痛点,让停车收费从“简单收费”转向“行为引导”,改善了道路空间的动态使用效率。

  “从泊位周转来看,让有限的公共泊位重新导向真正需要短停的人群,尤其是路内停车位,回归了‘服务临时停放’的制度目标,形成了‘快停快走’的使用秩序;从民生获得感来看,延长免费时长解决了短时办事的成本负担,精准计费实现了‘多停多付、少停少付’的公平性,24小时封顶明确了收费边界,其提升的不仅是经济上的可负担性,更是制度上的可理解性与可接受性。”他说。

  强制公示收费标准

  停车收费新标准的落地效果,不仅取决于规则设计的科学性,更取决于执行的规范性与适配性。

  高广童建议,应该将监管关口向计费源头前移,通过不定期盲测、后台计费日志抽查等方式,严查运营方利用自动化设备实施的隐蔽违规行为。以特许经营协议强化契约约束,将停车收费新标准全面纳入政府定价停车项目的运营合同,对违规企业实行阶梯式扣罚履约保证金,同时将合规运营情况作为经营权续期的核心否决指标,倒逼企业合规经营。

  在高广童看来,还应出台标价牌强制范本,将免费时长、计费单位等核心信息列为醒目公示内容,明确运营方未按规范公示的视为未履行法定告知义务,消费者有权拒付当次停车费;对拒不整改的运营方,依据《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从严查处。

  段威认为,需要构建“规则可公示、过程可留痕、结果可复核、违法可追责”的监管闭环。首先,做实公示监管,要求停车场入口、缴费处、线上小程序同步公开免费时长、计费单位、封顶标准等核心信息,杜绝“按规定收费”等模糊表述。其次,推动计费规则技术化、留痕化,通过电子计时、系统自动计费、支付小票和电子账单留痕,约束“缩水免费”“变相凑整”等行为。最后,强化违法成本和信用约束,对反复违规的经营主体,不仅要求退还多收取的费用,更要依法处罚并纳入重点检查名单,形成长效震慑。

  漫画/李晓军

编辑:申久燕

我来说两句 0条评论 0人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