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全媒体记者 穆智明
记者:作为全市知识产权审判的主力基层法院,卫滨区法院的工作有哪些特点?
王倩:近3年来,我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占全市基层法院受案量的95%,可以说我们处在保护创新、服务市场的最前沿。我们的特点很鲜明:一是“贴近”,我们直接面对大量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消费者,案件更接地气;二是“多元”,案件类型覆盖商标权、著作权、不正当竞争等常见纠纷,与百姓生活、日常消费息息相关;三是“重实效”,我们特别注重通过每一个具体案件的公正高效审理,让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用实实在在的裁判规则引导诚信经营。
记者:审理这么多案件,有没有让您印象特别深刻的?
王倩:有的。我们审理的“胖东来”商标被侵权案,被告是个体工商户,攀附知名品牌。我们果断判决被告构成侵权,保护了本地优秀企业的品牌价值。这个案子虽然标的额不大,但释放的信号很强:诚信经营是底线,司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还有“张门”葡萄商标案,原告是合作社,被告是超市。我们准确认定被告是正当使用地理名称描述产品来源,依法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两个案例体现了严格保护与防止滥用并重的裁判理念。
记者:卫滨区法院如何提升审判质效,为社会治理贡献司法智慧?
王倩:一方面,我们大力推进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快速审理;另一方面,我们将纠纷化解链条前移。比如针对系列维权案件,我们与市场监管部门、行业协会联动,进行类案预警和集中调解,从源头减少纠纷。
我们还特别注重发挥司法裁判的引导功能。在一起著作权虚假诉讼再审案中,我们查明当事人虚构权利、批量起诉牟利的事实后,不仅通过再审驳回其诉讼请求,还依法移送犯罪线索,追究不法分子的刑事责任。我们希望通过扎实的审判工作,既办好案件,又规范行为、引领风尚,为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筑牢基层法治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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