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古装剧大不一样!博物馆里品读中国式浪漫|e法豫说

2026年05月14日11:41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陌上花开,可缓缓归矣”——五代吴越国开国君主钱镠写给爱妻的这封家书,不过短短九个字,却缠绵了千余年。古人的婚姻真的都是这般柔情缱绻吗?

  5月15日国际家庭日临近,记者走进郑州商代都城遗址博物院“以文载道 法典明伦——古代法律文献史料展”,在一卷卷古代法律文献和简牍档案中,还原古装剧背后被“滤镜”掩盖的真实婚恋图景。

  该展览由郑州商代都城遗址博物院、郑州甲骨文学会、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博物馆)主办,展期为4月10日到7月9日。

影视剧截图。

  古代的规制到底有多“卷”?

  在古装剧里,男女主角往往在桃花林中一见钟情,不到半集就私订终身。然而,历史上真实的古代婚姻流程,严谨程度堪比一场“招标会”。

此次展览展出的文献显示,古代婚姻的根基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甚至上升到了“男不自专娶,女不自专嫁”的礼法高度。

“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媒。”这句出自《诗经·卫风·氓》的诗,看似一首缠绵悱恻的婚恋歌谣,实则是一部“避坑指南”,诗中的女子正是因为没有“良媒”便私订终身,婚后三年,“士也罔极,二三其德”,最终落得“静言思之,躬自悼矣”的结局。这背后牵扯出一整套规矩森严的古代婚姻家庭“底层逻辑”。

  而一套完整的“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便是古人婚嫁的全部仪式感。在“纳采”等环节,男方需携带大雁作为聘礼,象征婚姻忠贞与阴阳和谐。

  古代婚姻的本质,正如《礼记·昏义》所点明的那样:“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这与古装片中纯粹为了爱“死去活来”的两性关系有天壤之别。

  别再被古装剧骗了 古代适婚年龄并非年轻到离谱

  不少古装剧中,十七八岁的女主角被感叹“老姑娘嫁不出去”,其实并不完全符合史实。

  在展览中记者看到,《礼记·内则》中,对于婚嫁也有年龄的限制,“三十而有室,始理男事……十有五年而笄,二十而嫁。”这一标准直到汉朝后才因为人口与征战需求而推行“早婚”。

  而在秦汉的竹简律令中,官府判断能否成婚或者是否需要受罚的并非“年龄”,而是“身高线”——《睡虎地秦墓竹简》中规定,“男子身高六尺五寸,举弱冠之礼,即可成婚;女子身高六尺二寸,行许嫁,即可成婚。”也就是说,长够高了就能成婚,这在现代人看来简直是奇闻。

  悔婚代价有多大?写在唐律里的“违约金”

  古人的生活也不仅仅是浪漫的花前月下,也充斥着硬性律法约束。

  根据《唐律疏议·户婚律》的明确规定:“诸许嫁女,已报婚书及有私约,而辄悔者,杖六十。”这背后的逻辑非常现实:婚姻在古代被视为维系两个宗族利益的“活契约”,哪怕只是“私约”,一旦缔结就产生了法律效力。如果男家自己悔婚,也并非“挥一挥衣袖不留下一片云彩”,一旦婚书签订,男方悔婚将无法要回已经送出的巨额聘礼,从经济层面“堵死”了毁约的动机。

  因此,“悔婚”可不是一句苍白的“我不爱你了”就能全身而退的,是要付出双重代价的。

《人民日报》资料图片。

  新中国第一部法律是《婚姻法》

  新中国第一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一章第一条便开宗明义,“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权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婚姻法》的颁布维系了家庭的和谐,奠定了社会发展的基础,其立法精神至今影响巨大,无不彰显着“家”在中国人生活中的重要地位。

  1950年5月1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保证执行婚姻法给全党的通知》指出:“正确地实行婚姻法,不仅将使中国男女群众——尤其是妇女群众,从几千年野蛮落后的旧婚姻制度下解放出来,而且可以建立新的婚姻制度、新的家庭关系、新的社会生活和新的社会道德,以促进新民主主义中国的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国防建设的发展。”

  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礼为鉴,可以明家风。无论是古人的“三书六礼”,还是今天的“结婚登记”,婚姻的本质从未改变——它是两个家族的守望相助,更是一份沉甸甸的社会责任。在礼制与律法的双重庇护下,为爱负责、为家担当,才是古今一脉的“中国式浪漫”。(申华 刘思嘉)

编辑:王晓颖  审核 :赵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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