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沙河:以民法典诚信原则为盾 检察监督向违反限高令说“不”

2026年05月18日15:06

来源:法治日报

诚信是民法典确立的基本原则,也是民事主体参与经济社会活动的基本准则。近日,河北省沙河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能,聚焦失信被执行人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突出问题,依托民法典诚信原则相关规定,依法开展精准监督,督促法院从严惩戒失信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司法权威与生效法律文书公信力。

近日,沙河检察院在开展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专项活动期间发现,部分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在被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惩戒措施后,仍然置生效法律文书权威于不顾,违规进行高消费活动,规避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法律义务。以某借款合同纠纷案为例,被执行人某制造有限公司、郝某等因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被法院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但郝某明知处于限高期间,仍违规乘坐飞机,且长期拒不配合执行工作。这既助长失信歪风,又损害申请执行人权益。

沙河检察院在民事执行监督履职排查中发现该线索后,严格依照民法典倡导的诚实守信基本原则,围绕民事执行活动的合法性、规范性开展全面审查核实,逐一厘清案件事实与违规情节。在此基础上,检察院依法向法院发出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明确指出案件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督促整改意见,建议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违反限高令的行为作出处理,切实强化失信惩戒力度。

法院对检察监督意见高度重视,认真核查案件相关情况,及时采纳检察建议,依法对涉案被执行人郝某等人作出司法拘留决定,以严厉手段惩处其违反限高令、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失信行为。这一处理结果,既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向社会传递了“失信必受惩”的明确信号。

下一步,沙河检察院将以“民法典宣传月”为契机,持续深耕民事执行检察监督主业,常态化开展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专项活动,紧盯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违规终本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常态化弘扬民法典契约精神与诚信理念,以精准检察监督打通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持续助力营造守法诚信、依法履约的良好社会氛围。(胡玉皎 陈琳)

编辑:张龙(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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