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 通讯员 杜佳衡
5月16日,由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滨江区人民法院主办,杭州具身智能中试基地科技有限公司协办的“人机共治法律前沿问题研讨会”在滨江“智造谷”举行。作为杭州市具身智能创新发展大会的重要分会场之一,本次研讨会汇聚了最高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滨江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浙江大学等高校学者,以及企业代表。司法界、学术界、产业界三方同堂,共商人机共治的法治路径。
研讨会上,企业代表们直言“成长的烦恼”。杭州某科创企业具身智能事业部负责人杨怀宇坦言,机器人进入开放空间后,行为“不完全可预测”冲击传统安全管理逻辑,多方技术协作使责任链条复杂化。“清晰的规则不是对产业的限制,而是产业健康发展的基础设施。”这句话引起全场共鸣。
专家学者共探“破局的新路”。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涉外法治学院院长杨东指出,传统法律规则已难以应对AI挑战。他提出了“共票理论”的解决方案,即通过数字技术,让创作者、平台、用户和AI技术方共同参与、共享收益,从而构建一个多方协同、平衡共赢的AI治理新生态。
立法机关代表则给出未来的发展方向。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童定干指出,杭州的愿景是成为人机协同治理的“试验场”与“样板间”,让法律的约束力不因技术的发展而减弱,技术的创新力不因法律的审慎而黯淡。
在圆桌对话中,资深法官、专家学者、企业代表围绕具身智能技术应用场景、数据采集与安全保护、司法保护需求等问题开展深入交流。
对此,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唐学兵分享了杭州法院的实践。一是以裁判树规则,在某日化公司诉某科技公司专利侵权案中,严惩权利滥用;在王某群危险驾驶案中,明确L2级辅助驾驶场景下的驾驶主体责任;开庭审理涉“AI智能体流量劫持”不正当竞争案,探索AI智能体参与下的竞争行为边界。二是以协同聚合力,构建“1+1+8”知识产权专业审判矩阵,发布《涉人工智能知识产权审判白皮书》,推动跨域协同保护。三是以法治固根本,落实《杭州市促进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条例》,出台服务保障人工智能创新高地的实施意见和八项举措。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危辉星强调,面对“人机共治”的时代命题,司法不能被动等待,而要主动作为,通过案件裁判,积极引领。一是做“规则探路者”,秉持“以裁判树规则、以规则促治理”的理念,通过个案裁判划清法律边界;二是做“主动衔接者”,推动具身智能领域算法治理、数据权益、责任边界等方面的技术标准向司法裁量规则转化;三是做“协同治理者”,主动融入产业协同治理体系,推动司法与理论研究、立法完善、标准制定形成合力,构建具身智能产业司法保护大格局。
此次研讨会是杭州法院主动回应未来产业司法需求、深化多方协同共治的重要实践。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与“中国数谷”核心区,杭州高新区(滨江)是全国具身智能产业最集中、生态最完善的区域之一。杭州法院将继续秉持开放、包容、创新的理念,紧扣区域产业特色,依托杭州知识产权法庭和滨江区法院数据知识产权法庭,聚焦具身智能、数据等新兴领域,护航具身智能产业健康发展,为杭州争创全国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第一城、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创新活力之城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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