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嘉荫县综治中心联动化解一起民事纠纷

2026年05月20日17:58

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冲 通讯员 于建勋 

近日,在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综治中心、县司法局等多部门联合调处下,一起涉及土地流转、邻里权益、合同履行的多重复杂纠纷得到妥善化解。复议申请人孙某于2026年4月20日主动提交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并向相关部门赠送锦旗表达谢意,用最朴素的方式诠释了对法治服务的认可。

纠纷源于2025年5月,村民孙某与刘某签订为期一年半的《农村土地转让合同》,约定由孙某承包刘某名下22.5亩土地用于种植黄豆。然而,孙某耕种期间,第三人突然上门,声称其已于2024年对该地块进行翻耕,要求孙某或刘某支付相应翻耕费用。土地所有人刘某以从未同意第三人翻耕为由拒绝付款,双方就费用承担问题陷入僵局。索要费用无果后,第三人在当年秋收时节,擅自雇人将孙某种植的约2000斤成熟黄豆收割拉走,导致孙某颗粒无收。事发后,孙某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属地保兴镇派出所出具的《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并没有得到孙某的认可。于是孙某带着满心的无奈与愤懑,来到嘉荫县司法局申请行政复议,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县司法局第一时间将案件报送县综治中心,经综合研判,该案涉及土地流转合同效力、财产侵权赔偿、劳务费用追偿等多重法律关系,孙某、刘某、第三人三方诉求分歧较大,调解难度较高。为切实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县综治中心立即启动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统筹司法、公安、属地乡镇等多方力量,专门成立专项调解工作小组,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全力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实质化解。

调解过程中,工作小组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法理情融合”的原则,兼顾合法性与合理性,全力破解矛盾症结。复议机关依法组织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三方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及举证质证意见,全面梳理案件事实。由于案件涉及多重法律问题,各方立场僵持,初次听证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为彻底化解纠纷,县综治中心进一步深化案件研判,细致梳理各方核心诉求与矛盾焦点,牵头组织县政法各单位召开联席会议,结合案件事实、法律规定及基层实际,反复研讨最优化解方案。调解员主动牺牲休息时间,坐炕头、趟地头,把调解阵地搬到群众身边,零距离开展矛盾调处,既拉近了干群距离、增进群众信任,也大幅提升矛盾化解实效。同时结合民法典中土地流转、财产侵权、合同履行等相关法条精准普法释理,向三方当事人明晰法律界限、厘清权责划分、讲明利弊得失,劝导各方摒弃不合理诉求,秉持理性态度协商处置,自觉通过合法途径化解矛盾。

经调解员多轮悉心劝导与耐心沟通,刘某考虑自家洼地收成不佳,主动同意以低于市场价格的地租,将土地续租给孙某三年;孙某亦同意第三方拉走黄豆抵扣翻耕费用,主动放弃相关索赔诉求。三方当事人冰释前嫌、握手言和,自愿签署调解协议书,这起涉及多项事宜的复杂邻里纠纷顺利办结,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息争人和。

据悉,自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以来,嘉荫县坚持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指引,将行政复议职能深度融入综治联调体系,有效打通行政复议与综治调解、基层治理的衔接通道,构建起“一站式受理、全链条化解、多元化保障”的矛盾纠纷化解格局,让群众足不出县就能解决急难愁盼问题。一年来,全县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701件,化解率达99.71%;高效联动处置行政复议案件18件,矛盾化解率与群众满意度持续攀升,千人信访量、刑事立案数持续下降,以扎实的基层治理成效,为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守护社会大局稳定。

编辑:张龙(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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